规范医疗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市卫健委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
2022-09-18 10:35 来源: 自流井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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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围绕“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主题,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开展“质量月”活动。通过学习医疗规范、落实十大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排查新冠肺炎感染防控等医疗安全隐患、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本次活动采取医疗机构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疗机构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十大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新冠肺炎感染防控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自查整改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区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小组)在医疗机构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适时对各市属及市注册医疗机构医疗进行抽查。

在加强教育培训、规范医疗行为方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特别要开展对医疗核心制度、国家十大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及安全、风险意识,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全员培训。同时,结合“质量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质量安全文化、创新工作举措及管理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在全面自查自纠、加强风险管控方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核查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清理医疗机构是否有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专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部门、是否有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并分解到科室与专人负责;院科两级是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落实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是否定期研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工作重点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政策出台,并有措施及督导落实的内容;疫情防控方面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感染防控有关要求,持续强化医疗机构内各环节、全流程管控,有效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2022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以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切入点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系统改进工作,进一步细化国家十大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工作举措,建立台账,按照各目标核心策略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管理组织架构、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实施路径。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机构内多部门、多学科协同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相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目标改进。

此外,市卫健委还将依托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检查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等专项质控检查,确保质量与安全,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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